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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3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公告

发布:2023-03-03 20:47:12  关注:29219次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区域唯一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语重心长地指出: 要高度重视教育和人才工作,特别要办好温州大学等高等院校 (摘自《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现有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二大门类,设有20个专业学院和荣誉学院 苏步青学院。拥有全职院士、国家 万人计划 人选、国家引才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等国家级人才34人,各类省级以上高层次入选人才180人。

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与国内外24所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博士后。生态学为 省市共建 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37个。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重大项目10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2项,国家级科研重点项目41项。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1项。

学校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和有力的支持保障。温州大学热诚欢迎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的加盟,携手共创伟业!

二、人才层次

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学校人才引进主要分为五个层次:瓯江领军人才(I-II)、瓯江人才A、瓯江人才B、瓯江人才C(I-II)和学术骨干(I-IV)。

(一)瓯江领军人才I

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所研究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

(二)瓯江领军人才II

在所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作为核心人物能够带领本学科研究团队继续协同攻关,保持或赶超国内外领先水平。

(三)瓯江人才A

在所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同行专家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人才。

(四)瓯江人才B

在所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开展高层次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人才。

(五)瓯江人才CI

瓯江人才CI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相当于省级青年人才、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省一流学科负责人的海内外人才。

(六)瓯江人才CII

瓯江人才CII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如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获得者、浙江省特级教师或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人才。

(七)学术骨干I-IV

学术骨干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海内外优秀博士或特殊专业以及有较强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与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若干篇,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优秀教学成果,具备学科建设团队或优秀教学团队骨干的能力和水平。

符合我校和温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人才配偶,学校视校内岗位情况和用人需求决定是否予以安置。

三、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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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
温州大学,简称“温大”,位于浙江,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浙江省省级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长三角高水平特色地方高校创新联盟发起成员,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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